残疾人权利法案:概述
议会制定了《残疾人权利法案》,以落实印度已批准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该公约规定国家、公民和民间社会有义务保护残疾人的权利。
根据其在公约下的义务,《2014年残疾人权利法案》于2016年12月14日由人民院通过,并于2016年12月16日由联邦院通过。该法案于2016年12月27日获得总统批准。最终,《2016年残疾人权利法案》于2017年6月15日生效。该法案包含100条,分为17章,附表中规定了该法案涵盖的残疾类型。
《残疾人权利法案》定义了什么?
在教育、社会、法律、商业、经济、文化和政治领域,《2016年残疾人权利法案》致力于促进和维护残疾人的权利和尊严。该法案规定相关政府有责任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权利。该法案呼吁建立包容性社会,保护残疾人的独特性和尊严,并禁止歧视他们。
该法案规定的残疾类型
该法案在其附表中规定了总共21种残疾类型,中央政府有权向该清单中添加更多类型。这些残疾包括:
低视力
失明
运动障碍
听力障碍
麻风病治愈者
精神疾病
肌营养不良症
智力障碍
侏儒症
自闭症谱系障碍
脑瘫
帕金森病
血友病
镰状细胞病
多发性硬化症
言语障碍
慢性神经系统疾病
特定学习障碍
地中海贫血症
酸碱腐蚀受害者
多重残疾,包括聋盲。
该法案经过精心起草,涵盖了各种各样的残疾,并在必要时扩大预定残疾的范围。根据该法案的概念,残疾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概念。
“残疾人”是指长期存在身体、精神、智力或感官障碍,并且这种障碍与障碍相结合,使他们无法与他人平等地充分有效地参与社会。
“具有基准残疾的人”是指经认证患有至少40%特定残疾的人。
该法案下的权利和权益
该法案规定,相关政府应努力促进和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权、有尊严地生活、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在社区生活的权利、免受残酷和不人道待遇的保护、免受虐待和暴力的保护、在风险和武装冲突情况下获得平等保护和安全的权利、获得有关生殖和计划生育的适当信息的权利、获得任何法院、法庭或当局的权利等。
它还规定,每一位6至18岁之间具有基准残疾的儿童都有权接受免费教育。此外,具有基准残疾的人已被保证获得额外福利,例如高等教育、政府工作、扶贫计划等方面的预留名额。
该法案包含广泛的残疾人权利和保护措施。相关政府被赋予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与其他人平等地享有权利。
监护规定
该法案规定,地方法院可为残疾人授予有限监护权,以便代表他们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这种监护将是监护人和残疾人之间的联合决策过程。
该法案还规定,此类残疾人可以对任命法定监护人的决定提出上诉。
教育
相关政府和地方当局负责确保所有认可的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包容性教育,无歧视地接纳他们,提供个性化支持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发展,发现和解决儿童的特定学习障碍等等。此外,相关政府和地方当局可进行调查,建立教师培训机构,并为上述目的培训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
就业
该法案规定,任何政府机构不得在任何与就业相关的方面歧视此类人员。此外,任何人不得仅仅因为残疾而被拒绝晋升。此外,每个此类机构都有义务向他们通报机会均等政策。
该法案授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确保至少4%的政府职位空缺预留给具有基准残疾的人。
健康
相关政府和地方当局应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免费医疗保健,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护理和治疗;预防残疾的发生;推广预防残疾的方法;通过学前教育或学校传播意识等等。
该法案设立的机构
这些机构包括:
州政府有权任命一个**主管部门**,该部门将向为残疾人设立或维持的每个机构颁发注册证书。如果证书持有人在申请签发或续签证书时作出了任何不正确或虚假陈述,主管部门可撤销该证书。
相关政府可任命具有必要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作为**认证机构**,以签发残疾证书。中央政府可公布评估个人特定残疾程度的指南。
根据该法案,中央政府必须设立一个**中央残疾咨询委员会**,以行使该法案赋予其的权力和职能。咨询委员会是国家层面的残疾问题咨询和顾问机构。其职能包括:促进残疾人赋权和充分享有权利的政策持续发展;就政策向政府提供咨询;审查和协调所有处理残疾问题的部门的活动;监测和评估法律的影响等等。
同样,州政府应组建**州残疾咨询委员会**,以履行该法案赋予其的职能和行使权力。
该法案授权中央政府任命一名**残疾人首席专员**和两名专员协助首席专员。首席专员的职能包括:查明与本法案不符的法律或政策,并建议纠正措施;调查剥夺残疾人权利的行为;审查妨碍此类人享有权利的因素,并提出纠正措施;监测本法案的实施情况等等。首席专员有权传唤和强制证人出庭,要求提供任何文件,接受宣誓作证等等。
同样,州政府可任命一名**州残疾人专员**。
处罚
如果有人被发现歧视任何残疾人,该法案规定处以5000至10000卢比不等的罚款,某些情况下还处以6个月至2年不等的监禁。
结论
该法案无疑是一部具有革命意义的法律。它标志着法律体系从基于慈善捐赠转向基于权利的根本转变。法案保护的权利确保了残疾人的社会公平,而关于工作和教育的特别规定则确保了残疾人的经济公平。宪法已保护的权利通过该法案得到了制度化。然而,该法案的实施需要密切关注。即使在该法案生效后,残疾人仍被剥夺了许多法定权利,司法部门必须主动确保该法案的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常见问题
Q1. 《残疾人权利法案》取代了哪部法案?
A1: 《残疾人权利法案》取代了先前存在的1995年《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充分参与)法案》。
Q2. 本法案的目标是什么?
A2: 主要目标是:
确保残疾人能够过上有尊严和受尊重的生命,并能够行使平等的权利。
保护残疾人免受各种形式的歧视。该法案的目标是确保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
它旨在通过包容性增长和积极参与社会来赋能残疾人。
Q3. 关于残疾人的宪法规定有哪些?
A3: 每一部现行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本法案的目标与印度宪法第21条保障的尊严生活权和第14条保障的平等权相符。
此外,第41条规定,国家应在其经济能力和发展限度内,为保障工作权、教育权以及在失业、老年、疾病和残疾情况下获得公共援助的权利制定有效规定。
Q4. 法案中关于特别法庭的规定是什么?
A4: 根据该法案第84条,州政府需要指定一个地方法院作为特别法庭来审理本法案规定的罪行。这是为了为残疾人提供快速审判。州政府还应为此指定一名特别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