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法:含义与来源
“Sharia”一词源于阿拉伯语,意为“道路”或“途径”。它是一套全面原则和指南,穆斯林遵循这些原则和指南,以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方式生活。
伊斯兰教法是基于伊斯兰教原则和教义的法律体系,它规范着穆斯林的日常生活。它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包括个人行为、家庭法、商业交易和刑事司法。伊斯兰教法的目标是在维护伊斯兰教原则的同时,促进正义、公平和平等。
伊斯兰教法的起源
伊斯兰教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生,他于公元570年出生在麦加。他在40岁时开始通过天使吉布里尔接受真主的启示,这些启示后来被编纂成《古兰经》。这些启示为生活的各个方面提供了指导,包括个人行为、家庭法、刑法和经济事务。《古兰经》被认为是伊斯兰教法的首要来源,它包含许多构成伊斯兰法学基础的基本原则。伊斯兰教法的起源和发展被划分为几个时期。
先知时期(公元610-632年)
在此期间,先知穆罕默德开始向麦加人民宣讲伊斯兰教的教义。他面临着来自城市领导人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他的教义是对权力和权威的威胁。他继续宣讲并吸引了一小群追随者。
这个社区面临着许多挑战,包括麦加领导人的迫害和反对。先知穆罕默德和他的追随者被迫逃离麦加,并在公元622年寻求麦地那的庇护。这一事件被称为希吉拉,标志着伊斯兰历的开始。
希吉拉之后,先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建立了一个基于伊斯兰教原则的穆斯林社区。这个社区被称为穆斯林共同体,成为伊斯兰国家的基石。
先知穆罕默德还建立了一个基于伊斯兰教原则的司法体系,其中包括任命法官和使用伊斯兰法律程序。先知穆罕默德的教诲为伊斯兰教法奠定了基础,并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得到发展和演变。
正统哈里发时期(公元632-661年)
这是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后伊斯兰历史上第一个时期。在此期间,四位“正统”哈里发,即阿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统治着伊斯兰帝国。
正统哈里发试图以确保所有穆斯林都能获得正义和公平的方式来应用伊斯兰教法的原则。他们建立了一个基于伊斯兰教原则的司法体系,其中包括任命法官和使用伊斯兰法律程序。
正统哈里发时期以强烈强调正义、平等和公平的原则,以及履行对真主和其他人的义务的重要性为特征。
倭马亚王朝时期(公元661-750年)
倭马亚哈里发建立了一个基于伊斯兰教原则的政府体系,但也融合了波斯和拜占庭文化的一些元素。
倭马亚时期见证了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的发展,该体系基于伊斯兰教法的原则,但也借鉴了其他法律传统。倭马亚时期以伊斯兰帝国的显著扩张和建立了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为特征,该体系被用来统治伊斯兰世界的大部分地区。
阿拔斯王朝时期(公元750-1258年)
其特点是文化和智力的繁荣,被称为“伊斯兰黄金时代”。在此期间,穆斯林学者在各个知识领域取得了重大进步,包括科学、医学、数学和哲学。
阿拔斯哈里发试图以促进社会福利和正义的方式来应用伊斯兰教法的原则。他们建立了一个基于伊斯兰教法的政府体系,但也融合了波斯和希腊文化的一些元素。阿拔斯时期以伊斯兰文化的显著扩张和发展了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为特征,该体系被用来统治伊斯兰世界的大部分地区。
伊斯兰教法的来源
伊斯兰教法有很多来源,但它们被归为两类:主要来源和次要来源。
学派
“Madhhab”意为学派。圣书《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的教诲是穆斯林法的基础。先知去世后,那个时代的伟大学者们设计了自己对各种问题的解释形式。许多解释被提出,导致了对法律解释的几种观点,两个分支出现了,分别是:
古代学派,它在公元8世纪到12世纪之间被遵循,在此期间,学生学习伊斯兰教法的原则和方法,包括来源、法律推理、解释规则。他们还学习了法学(伊斯兰法学)、乌苏勒法学(法学原理)和圣训(先知的言行)。
现代学派,这些学派进一步细分为什叶派和逊尼派,他们在伊斯兰教法的实践和思想方面有不同的观点。
在逊尼派学派下:
哈乃斐
马立克
沙斐仪
汉佰里
在什叶派学派下:
十二伊玛目派
伊斯玛仪派
宰迪派
每个学派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可能是它们独特的理论或法律推理方法,但核心基础和原则保持不变。它们都共同致力于伊斯兰教法的原则,以及先知穆罕默德教诲的保存和收集。
还有一些其他学派不归类于以上任何一类,它们是:
伊巴迪派,他们更重视《古兰经》,并主要考虑伊吉提哈德(个人推理)。
艾哈迈迪亚派,米尔扎·古拉姆·艾哈迈德是该学派的创始人,世界上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承认他们。他们的追随者被称为卡迪亚尼,这是该学派创始人出生地。该学派没有权威著作。
伊斯兰教法与印度的法学分析
法学分析在解释和应用印度的伊斯兰教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拥有大量穆斯林人口的多元化国家,印度发展了自己的法律体系,将伊斯兰教法的某些方面纳入印度法律的更广泛框架中。
印度的伊斯兰法学家和法学家利用法学分析来推导出与穆斯林个人法相关的具体问题的法律裁决。他们依靠《古兰经》、圣训和以前法学家的意见来解释和应用伊斯兰教法,使其符合印度法律规范。
伊斯兰教法是印度穆斯林个人法的基础,它受印度法律更广泛框架的约束,必须以符合印度法律规范的方式进行解释和应用。
印度的穆斯林个人法包括各种法律:
1937年穆斯林个人法(伊斯兰教法)适用法——该法律规定了印度穆斯林在婚姻、离婚、继承和赡养等事项中适用穆斯林个人法。
1939年穆斯林婚姻解除法——该法律处理穆斯林婚姻解除的理由,包括虐待、遗弃、阳痿和叛教。
1986年穆斯林妇女(离婚权利保护)法——该法律处理穆斯林妇女离婚的权利,包括提供赡养费和保留其婚房的权利。
1954年穆斯林瓦克夫法——该法律规定了瓦克夫财产的管理和管理,瓦克夫财产是指专门用于慈善或宗教目的的财产。
1961年穆斯林少数民族监护法——该法律处理与穆斯林儿童监护权相关的事宜,包括监护人的任免、监护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未成年人的抚养。
结论
如果一个人是穆斯林或伊斯兰教的信徒,则表示他/她天生就是穆斯林,也就是说他/她的父母是伊斯兰教的信徒,或者任何皈依伊斯兰教并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了皈依仪式的人。同样,伊斯兰教法也规定了穆斯林必须遵循的所有此类人类活动。
常见问题
Q1. 简单来说,什么是伊斯兰教法?
A1. 伊斯兰教的法律规范称为伊斯兰教法。它基于《古兰经》(伊斯兰教的圣书),以及圣训和圣行,即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论和行为。宗教专家可能会就特定主题或问题发布判决作为建议,在这些问题上无法立即从这些来源中得出答案。
Q2. 伊斯兰教法禁止什么?
A2. 利息(利息的给予和接受)、高风险赌博、卖淫和饮酒都是被禁止的。伊斯兰商业的基础是相信贸易应该以道德和有利的方式进行,以及风险分担的理念。
Q3. 印度的伊斯兰教法是什么?
Ans. 1937年的《穆斯林个人法(谢里亚特)适用法》管辖印度的所有穆斯林。该法律管辖穆斯林的婚姻、家庭结构、传家宝和慈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