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政治 - 心理契约



除了员工入职时以清晰的方式解释的关于带薪休假、病假、工资、加薪、目标和组成部分等常规的经验性说明外,员工通常也会对自己的工作场所形成一套不成文的期望。

心理契约被定义为员工期望从公司获得的行为标准、帮助、尊重、理解和同理心。这些标准可能不会在录用函中提及,因为它们无法以任何方式量化或标准化,但它们对员工来说与任何其他参数一样重要。

员工与组织签订心理契约,当这些期望没有得到满足时,员工会认为这是组织违反了契约,就像员工未经批准的休假会被雇主视为违反契约一样。

近年来,许多员工由于认为公司没有妥善对待他们而导致了职场偏差行为。有趣的是,这种不当待遇现在与工资、加薪、休假、福利、佣金等关系越来越小,而与工作中的虐待关系越来越大。

报告工作中不当行为的员工通常会通过他们自己的有害行为进行反击。然而,这对组织来说代价很高,因为员工会诉诸偏差行为作为一种被动的、非对抗性的报复策略,这种策略并非针对虐待他们的人,而是针对公司本身。他们可能不会公开反抗他们的老板,因为害怕失去工作,但会通过对组织漠不关心的行为来发泄他们被压抑的愤怒。这些行为通常包括滥用办公室资源(如互联网和用品)、伪造数据、提供错误信息、工作缓慢、故意迟到上班或旷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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