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主义
保护主义是指通过征收关税、进口配额或对外国竞争对手的商品和服务进口附加各种限制等措施,来保护国内企业免受外国竞争的政策。
尽管普遍认为,整体而言,世界经济从自由贸易中获益,但许多国家仍然实施着许多保护主义政策。
政府征收的关税——政府征收的关税是保护主义措施的最佳形式。常见的做法是提高进口产品的价格,使其成本更高,从而使其不如国内产品有吸引力。许多人认为,保护主义对发展中国家的新兴产业是一种有益的政策。
进口配额——进口配额是另一种形式的保护主义。这些配额限制了进口到一个国家的商品数量。这被认为比保护性关税更有效的策略。保护性关税并不总是能阻止那些愿意为进口商品支付更高价格的消费者。
重商主义——战争和经济衰退是导致保护主义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和平与经济繁荣则鼓励自由贸易。在 17 世纪和 18 世纪,欧洲君主制曾经严重依赖保护主义政策。这是因为他们旨在增加贸易和改善国内经济。这些(目前已被否定)政策被称为重商主义。
互惠贸易协定——互惠贸易协定限制了保护主义措施,而不是完全消除它们。然而,当外国竞争加剧经济困境或失业问题时,保护主义仍然存在并被提及。
目前,保护主义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存在。经济学家将这种形式称为行政保护。大多数富裕国家都有公平贸易法。自由贸易法的公开目的是双重的——
首先,确保外国国家不补贴出口,以免扭曲市场激励,从而破坏国家间活动的有效配置。
第二个目的是确保国际公司不以激进的方式倾销其出口产品。
这些机制旨在促进自由贸易。
历史上保护主义的终结
在 19 世纪上半叶,英国在实现欧洲工业领导地位后开始取消保护性关税。英国取消保护主义措施并接受自由贸易的象征是废除谷物法案(1846 年)以及对进口谷物征收的各种其他关税。
19 世纪后半叶,欧洲的保护主义政策变得相对温和。然而,法国、德国和许多其他国家都征收了关税,以保护正在发展的工业带免受英国的竞争。到 1913 年,西方世界的关税大幅下降,进口配额几乎从未使用过。
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破坏和流离失所导致 20 世纪 20 年代欧洲关税壁垒日益升高。20 世纪 30 年代的大萧条导致失业率达到创纪录水平,从而引发了保护主义的流行。
美国也是一个保护主义国家,征收的关税在 1820 年代和大萧条时期达到顶峰。斯姆特-霍利关税法案(1930 年)将进口商品的平均关税提高了约 20%。
美国保护主义政策在 20 世纪中叶开始消失。到 1947 年,美国成为 23 个签署互惠贸易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 关贸总协定)的国家之一。关贸总协定于 1994 年修订,并于 1995 年在日内瓦由世界贸易组织 (WTO) 接管。WTO 谈判导致大多数主要贸易国家降低了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