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 - 合作社



根据1912年合作社法第6条,任何十名具有缔约能力的人都可以向合作社注册官提出申请。法律可以由每个合作社制定,并应在合作社注册。

合作社法律的变更效力仅在变更获得合作社注册官批准时适用。

合作社类型

合作社有两种类型:

  • 有限责任合作社
  • 无限责任合作社

任何成员的责任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的名义价值,并且任何成员的股份不得超过合作社股份的20%。

如今,政府鼓励发展合作社,以帮助整个社会。合作社活跃于消费者、工业、服务、市场营销等各个领域。

在合作社的会计制度下,“收支”一词用于复式记账法的两个方面。

账户

合作社通常维护以下账户:

  • 日记账
  • 日记账(现金账户)
  • 日记账(带调整栏的现金簿)

日记账

日记账是原始记录的簿籍。在日记账中,根据复式记账法的原则,记录所有类型的现金或非现金交易。

根据合作社的惯例,不单独编制日记账,而是直接在日记账中记录所有交易。日记账有两栏:收入(借方)和支出(贷方),每一栏有两个分栏,一个用于现金交易,另一个用于调整。

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交易分别记录在现金收入栏和现金支出栏。同样,在调整栏中也对日记账的借方和贷方进行分录。

日记账(现金账户分类账)

由于所有现金交易都直接记录在日记账中,因此它可以被称为**现金簿分类账**。

带现金和调整栏的日记账

样本

带现金和调整栏的日记账
日期 事项 序号 现金 调整 日期 事项 序号 分录 现金 调整
 

分类账

在合作社中,分类账的分录不是按照复式记账法进行的。日记账的收入方记入分类账的借方,日记账的支出方记入分类账的贷方。

分类账的结账

在合作社中,个人账户的余额在任何成员结算其账户或开立新账户时进行结算。所有其他账户(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保持不变。不需要结算收入和支出账户。

收支账户

收支账户是日记账的汇总,用于特定时期。收支账户是根据分类账的收入和支出方的合计数编制的。

决算

交易及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是在考虑调整分录后根据收支会计编制的。收支账户借方出现的项目视为**收入**,贷方出现的项目视为**支出**。

**分配规则:**

  • 净利润的最初25%应转入储备基金账户。

  • 根据1912年合作社法第35条,利润分配不得超过6.25%。

  • 对1890年慈善捐赠法第2条所定义的慈善基金的捐款,该法规定,捐款须经注册官事先许可。在将利润转入储备账户后,最高捐款额限制为可用利润的10%。

  • 无限责任合作社只有在得到州政府的一般或特别命令后才能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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