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日王时期后的社会



  • 自公元7世纪以来,社会中持续存在的两个重要趋势是:

    • 持续吸收外来元素,以及

    • 种姓制度的分化。

种姓制度

  • 最初有四个瓦尔纳,以及若干种姓,这些种姓进一步细分为无数的小分支。

  • 这一时期的法律将出生、职业和居住地作为决定种姓制度的关键因素。

  • 当时,婆罗门被其所属的戈特拉(宗族)、祖先、吠陀学习的分支、原籍和村庄所识别。

  • 由于吸收了外国人和其他当地人,刹帝利也增加了。

  • 导致混合种姓数量增加的两个重要因素是:

    • 特定职业转化为种姓,以及

    • 不同种姓之间向上通婚现象的增多。

  • 种姓也以宗教派别为基础形成,例如林伽瑜伽、毗湿奴派、白袍耆那教和裸形耆那教等。

  • 旃陀罗是安底亚种姓(最底层种姓)最重要的代表。

  • 这一时期并没有严格遵循与四个“瓦尔纳”相关的传统职业。

  • 有些婆罗门并不总是将自己的活动局限于学习、教学、祭祀和履行祭司职能。

  • 吠舍婆罗门通过从事农业和贸易为生。

  • 首陀罗婆罗门出售虫胶、盐、牛奶、酥油、蜂蜜等。

  • 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偏离了其传统职业,形成了若干混合种姓。

  • 该时期出现了重要的阶层——“吏员”种姓。吏员负责政府文书工作,负责撰写文件和维护记录。

  • 吏员阶层最早可追溯到孔雀王朝时期,但到7世纪,他们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种姓。

  • 婚姻通常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安排,有时女孩会选择自己的丈夫。但总体而言,人们仍然遵循《圣典》中提到的旧规则。

  • 人们也开始出现关于再婚的新观念和实践。文献中频繁使用“ पुनर्भू ”和“ दिदिशु ”等词语,这意味着允许女性再婚。

  • 当局认可了女性继承财产的权利。

  • 寡妇有权继承其无子女和/或已故丈夫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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