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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塔瓦哈纳时期社会
萨塔瓦哈纳和其他同时期王朝的主要社会制度,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其前身的模式。
社会等级
Varna(种姓)和Ashrama(阿什拉玛,人生四个阶段)制度继续支配着社会。
社会由四个Varna组成,即:
婆罗门(Brahman),
刹帝利(Kshatriya),
吠舍(Vaishya),和
首陀罗(Sudra)。
《达摩沙斯特拉》(Dharmasastras,印度古代法律论著)描述了所有四个Varna的职责、地位和职业。
一段时间以来,混合Jati(种姓)的数量急剧增加。
《摩奴法论》(Manusmriti)定义了众多混合(sankara)Varna的起源。
Anuloma( अनुलोमा)是指高种姓男子与低种姓女子结婚。
Pratiloma(प्रतिलोमा)是指低种姓男子与高种姓女子结婚。
Anuloma所生子女的社会地位高于Pratiloma所生子女,他们遵循父亲的职业。
根据佛教文本,混合种姓源于从事不同工艺的行业协会。
佛教文本描述了一位刹帝利先后从事陶工、篮子编织者、芦苇编织者、花环制作人和厨师的工作;一位吠舍(Setthi)从事裁缝和陶工的工作,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没有失去声望。
释迦族和拘利族刹帝利耕种自己的田地。
《婆塞经》(Vasettha Sutta)提到婆罗门从事耕种、畜牧、贸易、狩猎、木工、编织、护送商队、射箭、驾车,甚至驯蛇。
《本生经》(Jatakas)提到婆罗门从事耕作、放牧、贸易、狩猎、木工、纺织、护卫商队、射箭、驾车,甚至耍蛇。
《本生经》的故事讲述了一位婆罗门农民是一位极其虔诚的人,甚至是一位菩萨。
印度-希腊人、塞种人、月支人、贵霜人和帕提亚人等外国人的逐渐融入印度社会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发展。
一个人的一生被划分为四个阶段。这些阶段被称为Ashramas。
人生阶段
《达摩苏特拉》(Dharmasutras)中提到的个体生命的四个阶段是:
Brahmacharya(梵行期) - 在这个ashrama中,一个人在老师家中过着独身生活作为学生。
Grihastha(主家期) - 学习完吠陀经后,学生回到家中,结婚,成为Grihastha(户主)。Grihastha有许多职责,大致分为:(i)yajna(祭祀)(ii)adhyayana(学习)(iii)dana(布施)
Vanaprastha(林栖期) - 中年以后,看到孙子辈后;他离开家去森林成为隐士。
Sanyas(遁世期) - Sanyas ashrama是冥想和苦修的时期;一个人使他的灵魂从物质中解脱出来。他离开隐居地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从而断绝了尘世的联系。
家庭生活
大家庭制度是社会的主要特征。
家庭被认为是社会单位,而不是个人。
孝敬父母和长辈被认为是子女的最高职责。
尽管不同Jati之间的通婚很普遍,但同Jati之间的婚姻也更受青睐。
禁止在相同的“gotra”(家族)和“pravara”(系谱)中结婚。
《达摩沙斯特拉》解释了八种婚姻形式,即:
婆罗门婚(Brahma Vivah),
天婚(Daiva Vivah),
圣贤婚(Arsha Vivah),
主婚婚(Prajapatya Vivah),
阿修罗婚(Asura Vivah),
甘陀尔瓦婚(Gandharva Vivah),
罗刹婚(Rakshasa Vivah),和
鬼婚(Paisacha Vivah)。
在所有这八种(如上所述)婚姻中,Paisacha Vivah被所有《达摩沙斯特拉》谴责。
理想的婚姻是女孩的父亲和监护人根据新郎的资质选择新郎的婚姻。
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提到了两类女学生:
Brahmavadin(终身学习圣典的学生)和
Sadyodvaha(学习到结婚为止的学生)。
妇女不仅接受良好的教育,还接受音乐、舞蹈和绘画等美术方面的训练。
《达摩沙斯特拉》描述说,在家庭财产中,所有儿子享有平等的份额,但大量《达摩沙斯特拉》否定了妇女继承的权利。
《养牛经》(Yajnavalkya)列出了继承顺序,其顺序为儿子、妻子和女儿。
如果儿子去世,妻子有继承权,这已被大多数古代印度权威人士所接受。
妇女被允许拥有被称为Stree-dhana(妇女财产)的一些个人财产,如珠宝、衣物等。
《政事论》(Arthashastra)提到,妇女可以拥有高达2000个银panas(钱币单位),超过这个数额的钱财可以由其丈夫代为保管。